各学院(系):
现将《福建省科协关于实行高校科普品牌示范工程(高校星火馆)项目申报的通知》(闽科协普〔2025〕11号)转发给你们,请根据文件要求持续组织申报。
附件:《福建省科协关于实行高校科普品牌示范工程(高校星火馆)项目申报的通知》
科研处
2025年3月28日
《福建省科协关于实行高校科普品牌示范工程(高校星火馆)项目申报的通知》(闽科协普〔2025〕11号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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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3月28日
《福建省科协关于实行高校科普品牌示范工程(高校星火馆)项目申报的通知》(闽科协普〔2025〕11号).pdf